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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考上大学了!”8月16日,当赖某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到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时,检察官杨丽心里感到无比欣慰。原来,赖某不光是一位准备跨入大学校门的学生,他还是被暂缓起诉的犯罪嫌疑人。据悉,该院今年制定施行《暂缓起诉试行办法》以来,已对符合条件的3名在校生作出了暂缓起诉的决定。
今年3月17日,检察官杨丽在审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合伙抢劫案时,很快判断这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。不过,当细心的杨丽再次审阅案卷时皱起了眉头:犯罪嫌疑人赖某刚刚18岁,系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,去年11月25日,在别人的教唆下,伙同他人抢劫了一名出租车司机。案发后,赖某退赔了全部赃款,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极为痛心和懊悔,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,好好做人。
还有三个月就要参加高考了,却面临着追究刑事责任,杨丽为赖某惋惜也为他的前程担忧:如果错过高考这样的人生转折点将是多大的遗憾啊!经过慎重考虑,杨丽向院领导提出了暂缓起诉的建议并得到支持。随后,她找到赖某,通报了检察机关的决定并诚恳地说:“人的一生难免会犯错误,好好准备迎接高考,千万别让一时的糊涂毁了自己的一生……”6月7日,赖某顺利地走进了高考考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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